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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协议书
发布时间:2017-02-07 15:59:31    来源:公司办    作者:未知    点击率:6417

劳务派遣协议书

 

甲     

临沧市宏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乙     

 

联 系 地 址

云县建设路23号(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地 址

 

工商注册号

 530922100003246

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罗成臻

法定代表人

 

登记注册地

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登记注册地

 

组织机构

代码证号

69799439-0

组织机构

代码证号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云县支行

开户行

 

账户名称

临沧市宏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

 

账号

24-179601040004251

账号

 

联 系 电 话

 0883-3219466

18988312811

联 系 电 话

 

 

为明确用人单位(甲方)、用工单位(乙方)、和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维护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    年,自            日起至            日止。协议期满如需延续,双方应以书面形式办理续延手续。

二、派遣岗位、人数

1、乙方需要劳务派遣人员的岗位和人员数量如下:

甲方组织人力资源向乙方派遣劳动者,从事      岗位工作,指定专人实施有偿劳务派遣管理工作;乙方接收甲方派遣劳动者             等,共计       人(以实到上班人数为准)。

2、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供乙方择优使用。乙方也可以推荐符合法定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给甲方,履行劳务派遣用工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方承担用人单位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乙方承担用工单位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双方应当及时为确定派遣的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建立(接续)和档案转移手续。

三、休息休假

1、休息、休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乙方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2、乙方负责保障劳务派遣人员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

1、劳务派遣人员享有与乙方同类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权利。工资支(代)付方不得克扣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乙方商定按时发放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不拖欠。工资发放形式:(由甲方直接发放或委托乙方发放)

3、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实行月薪制,按照乙方的薪酬制度规定执行,实发工资在       /月以上,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甲、乙双方均应登记造册备查。乙方应当按照国家工资政策和同工同酬的规定,适时为劳务派遣人员调整工资。乙方需把劳务派遣人员月工资花名册发到甲方电子邮箱(lcz0883@163.com)。

4、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乙方须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具体支付标准,按法律法规规定标准执行。

五、社会保险  各项社会保险严格按照政府当年规定的缴纳基数执行,双方商定,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由甲方负责承办。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把单位和劳务派遣人员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足额划入甲方账户,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负责。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甲方协助乙方共同负责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和乙方制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2、乙方保证安排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

3、乙方及其管理人员负责保障劳务派遣人员在劳动(工作)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劳务派遣人员有权拒绝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协议。劳务派遣人员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劳务派遣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及时救治、保障劳务派遣人员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的连带义务。甲方应按规定为劳务派遣人员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5、劳务派遣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乙方应承担相应用工责任和义务,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的规定。

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义务把甲、乙双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事实告知劳务派遣人员,并且作为甲方和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其中一项条款;

2.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3.全面负责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提供给乙方备案;

4.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派遣人员档案;

5.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乙方工作。对于乙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停止派遣并退回甲方的劳务人员,甲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尽量避免对乙方的正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6.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事故的,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按相关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7.对劳务派遣人员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积极帮助乙方向劳务人员索赔,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8.甲方应指定专人定期到乙方处,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9.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协调处理工作;

10.劳务派遣人员应遵守甲乙双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乙双方的工作安排与管理,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服务期的,应提前30日向甲、乙双方同时书面申请。待批准并办理完毕与甲方的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其相关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八、乙方权利与义务

1.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2.对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适合要求有最终决定权;

3.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甲方: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乙方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3)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乙方要求劳务派遣人员进入公司前需身体健康,并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证明,体检不合格的人员退回甲方,甲方自行安排;

5.乙方确因生产经营变化需减少或退回甲方劳务派遣人员时,应提前3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须结算清相关费用,经甲、乙双方商定后,由甲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6.因为社保费用提前申报,故乙方每月25日前应将下月的社保费用增减情况通知甲方;

7.确定和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8.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9.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10.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11、乙方为加大招工力度,执行以工带工优惠政策,不适用于甲方劳务派遣员工。

九、工伤事故处理

1.乙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2.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乙方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伤残等级鉴定申请结束后,由甲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尽用人单位的义务,乙方承担承用工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3.因发生工伤而引起的所有费用,除社会保险机构按政策规定支付外,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4.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乙方按月支付。

十、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方和劳务派遣人员,应按照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员工按约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留用的,应当与甲方及员工协商续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员工由甲方安排,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对员工的责任和义务,或者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员工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乙方承担对员工的经济补偿责任。

4、员工因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乙方可以将员工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规定处理;员工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有关情形,乙方需退回的,应先与甲方协商确定妥善处理办法。

5、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间,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满的,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十一、本协议履行中相关问题的处理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或某一方有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履行;若甲乙双方或某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不得侵害员工合法权益,并将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员工。

2、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应当在妥善处理好员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双方或一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十二、劳务费用结算

1、费用标准:

甲方按照派遣员工总数和每人每月   元的标准,收取劳务派遣服务费;

2、费用结算方式:乙方每月     日前从银行足额划付到甲方账户,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甲方须开具正式发票。

3、甲乙双方均不得向员工收取法律规定之外的费用。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如双方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可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注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若员工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甲方应协助乙方积极协调解决,并依法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向劳动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并依法将本协议内容告知员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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